为进一步加强认证行为监管,规范从业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根据省局工作部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并且开展了2023年度认证活动监管工作“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有关结果通知如下:
2023年,按照市场监管总局要求,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我市1269家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获证公司进行抽取,从中抽取出5家获证企业。为确保监督检查的有效性,上述均采用第三方专家检查方式开展,市局、区县局认证监管人员全程参与认证活动的监督检查。
从总体检查情况去看,本次检查的5家认证企业认证活动情况,总体检查结果为我市认证活动比较规范有序。检查发现的问题集中在审核材料表述与认证企业现场不完全一致,如核查审核报告审核的部门与企业内部实际部门不完全一致、审核报告中未体现企业实际部门,《文件领用回收登记表》中无记录,缺少企业合格供方评价材料等问题;未发现虚假认证、超范围从事认证、目录内产品未经认证出厂销售以及证书无效状态下仍然使用认证标志等重点违反法律法规认证行为。
(一)严肃查处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对在本次检查中发现获证组织存在的问题,各区县、功能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依职责,按照《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和法规和规章依法依规查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对一般性问题,由有关认证机构督促获证组织进行整改,对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的,要及时暂停或撤销其认证证书。
对于省局认证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省局《关于2023年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鲁市监认函〔2023〕295号)(附件2)做好后处理工作。
(二)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本次监督抽查的检查和处理、处罚结果,公开曝光存在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机构。
各区县、功能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将后处理整改情况,于12月31日前报市局,确保本次监督检查工作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2.《关于2023年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鲁市监认函〔2023〕295号)
附件2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_鲁市监认函〔2023〕295号.pdf